关于印发《建瓯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五版)》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0号)、《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南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5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修订形成《建瓯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建瓯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6日
建瓯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预案(修订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新冠肺炎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的要求,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与处置工作,学习借鉴全国及福建省内各地经验,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和《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5版)》《南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南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5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坚持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压实四方责任,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强化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上下联动。
3.坚持预防为主,人物同防。扎实落实“外防输入,人物同防”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
4.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精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不断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式,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
5.坚持分级分类,有序防控。分级分类做好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精准施策,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长担任,成员由分管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市领导组成。根据防疫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为会议召集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参会成员按具体工作内容确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福建省和南平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我市防控工作形势,制定有关防控政策,采取相应重大工作措施。
(二)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副指挥长分别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与分管卫生健康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交通检疫组、宣传组、外事组、监督检查组、后勤保障组、社会维稳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调整。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具体任务,调度协调各方面防控工作并进行督导检查。
1.各工作组和工作专班组成与职责。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的组长由相关市领导担任(组成与职责详见附件1)。各工作组内设工作专班,市级设置13个工作专班,分别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专班、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组、疫情大数据核查工作专班、检测力量调度工作专班、流调溯源工作专班、转运隔离工作专班、区域协查工作专班、“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专班、疫苗接种工作专班、“八闽健康码”赋码转码处置工作专班、外防输入工作专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涉疫垃圾污水处置工作专班,负责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出现本土疫情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应急处置指挥部及职责。在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指挥部健全前方疫情应急工作指挥体系,分别设立应急处置一线指挥部和市本部指挥部(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应急处置一线指挥部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全权负责疫情发生后现场应急处置的统筹调度指挥。应急处置市本部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相应工作组,全力配合一线指挥部做好人员调度、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工作(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见附件3)。
3.市级专家组。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组建市级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疾控、医疗救治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4),主要职责包括:收集、分析研判国内外及福建省、南平市及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发展态势,提出工作建议和决策参考;参与研究制订疫情防控具体方案;指导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承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和市卫健局委托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其他任务。
4. 各乡镇(街道)领导组织机构。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辖区内新冠肺炎疫情综合防治工作。疫情发生时,根据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部署,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站(办、所)落实新冠肺炎防治措施,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根据本预案制定修订本单位和本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四、应急响应分级
(一)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全市范围14天内出现本土疫情,有社区持续传播风险,对本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在南平市卫健委指导下,市卫健局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响应南平市级应急响应。当南平市启动福建省、南平市级应急响应,我市无疫情情况下,按照南平市级部署重点抓好各项防控工作。
1.激活应急指挥体系。我市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全面激活,各个工作组组长、成员单位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启动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人员在岗在位,全面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立即开展摸排管控。按照疫情管控时间节点连夜排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和涉疫地区入瓯人员,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对福建省重点人群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下发的“八同专项”(与阳性感染者同旅馆、同就餐、同小区、同景区、同消费、同车厢、同航班、同扫码)和密接、次密接及“潜在密接”的线索,要统筹“三公(工)一大”工作专班力量,按照省上要求6小时内摸排管控到位,并及时反馈。摸排出的人员都应按规范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初次核酸检测结果要在4小时内上报。随着疫情发展态势,相应调整应对措施。
3.强化交通检疫工作。经南平市交通检疫组同意,部署交通检疫工作,在涉疫地区入瓯的国省道、高速通道设立服务点,严把各个关口,强化检疫服务工作;涉疫地区所有渠道入瓯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无法提供的予以劝返。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加强信息核验,落实三码联查,提前向交通运输部门提供重点旅客购票信息,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完善旅客信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联系劝返。认真组织实施省外入境涉瓯人员、境外抵返瓯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瓯人员信息推送,合理调配中高风险人员转运,统筹协调核酸采样样本转运,组织协调做好物资运输运力保障工作。
4.做好核酸检测和数据推送。全市旅游景点、酒店宾馆、餐厅饭店、商场、农集贸市场、出租车、公交车和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的从业人员立即进行区域核酸检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上报检测结果。做好大数据的对接推送工作,以最快速度开展摸排工作。
5.强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落实“四早”要求,收集零售药店、发热门诊、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建立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疫情线索,发挥村居(社区)疫情防控主阵地作用,实施精准排查。
6.做好应急能力各项准备。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的准备,全面摸底全市现有的隔离房间储备数量,立即汇总并上报市指挥部;做好核酸检测和流调工作准备,确保检测物资充足、人员队伍到位。
五、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终止
(一)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当省级未启动应急响应状态或应急响应终止后,本市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可根据本市疫情实际需要启动相应四级应急响应。
2.市卫健局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组织专家评估,提出启动应急响应与响应等级的建议,报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并宣布启动,同时向南平卫健委备案。
(二)响应等级调整程序
市卫健局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建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并宣布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并向南平市卫健委备案。
(三) 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市域范围内连续14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最后一例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日期算起)后,所有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封控管控,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由市卫健局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宣布疫情处置结束,终止市级应急响应,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并向南平市卫健委备案。
1.封控区、管控区解除标准:(1)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2)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3)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封控区内核酸检测实行单人单采,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封控区、管控区解除流程:(1)专家评估: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疫情处置专家组进行充分评估,确认符合解除条件。(2)提出申请: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专家组评估结果向南平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解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解除。(3)对外公布:解除公告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对外发布。
应急响应终止后,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应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六、应急处置准备
(一)应急指挥体系保持激活状态
加强市、乡两级应对疫情工作指挥体系建设,做到机构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人员固定、管理运行及时,始终保持指挥体系处于激活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立即转换为战时状态,下沉一线,提级指挥,实行扁平化管理。应急处置期间,市、乡两级指挥部实行领导带班、各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措施,做到反应迅速、高效处置。
(二) 流调溯源应急准备
1.流调力量和能力建设。由市公安局牵头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调组,负责市级及基层流调队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总体指导。组建1支21人的线上流调队,在15分钟内完成风险人群手机轨迹分析,30分钟内完成基本信息和活动轨迹分析,1小时内出具详细轨迹分析报告。组建3支149人的线下市级流调队伍(每支队伍),主要由公安、疾控、各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每支流调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人,小组长6人,对口包全市18个乡镇(街道),现场流调处置要求做到“2+4+6+8+24”,即: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核心信息调查(活动轨迹调查),6小时内将阳性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员等核心信息推送到福建健康码大数据库并赋红码,8小时内将密接、次密接人员应隔尽隔、动态清零,24小时内完成流调初步报告。应急处置流调组第一时间汇总线上和线下流调队信息,1小时内形成详细涉疫重点人员、共同居住人、基本轨迹分析报告(含人员信息、位置轨迹、处置工作情况),2小时内提供阳性人员近7日内(或暴露时间后)的主要活动轨迹初步情况,即时转呈市指挥部。
2.建立备勤派出机制。流调队伍保持应急准备状态,建立备勤制度,统一安排按月轮流备勤,一旦发生疫情,服从统一调配,迅速集结到位,以最快时间赶赴疫情发生地,支援开展流调溯源和疫情研判。
3.规范完善部门协同联合流调机制。检测机构发现初筛阳性感染者,第一时间录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居住地址、手机号等基本信息,同步推送公安、疾控、通管和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市公安部门负责制定初筛阳性感染者轨迹研判规程,制定交通查验点、核酸采样点、集中隔离点、定点医疗点安保勤务规范和涉疫警情接处警指引等;市疾控部门负责针对不同类型涉疫人员,制定核查规范流程;市通管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时空伴随、中高风险地区漫出手机数据采集推送机制等,对初筛阳性感染者的时空伴随人员数据2小时内推送至公安部门;市自然资源局测绘中心利用无人机快速制作相关区域正射影像图;市大数据中心负责制定完善各类数据共享机制和平台技术衔接等;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溯源被查人员乘坐交通工具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4.加强流调培训演练和物资保障。组织队伍培训学习《新冠肺炎疫情溯源调查工作规程》、全省统一的疫情防控管理平台等,掌握平台子系统流调溯源系统功能使用。不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检验流行病学调查指挥协调、部门联动、应急准备等工作,提升疫情流调溯源处置能力,确保战时迅速集结、成建制第一时间赶赴疫情发生地。按照既往疫情高峰期30天使用量进行储备,做好大规模流行病学所需的各类医疗物资储备与供应,为流调队伍配齐配足防护装备、记录设备和交通工具等。
5.建立转运工作机制。组建转运专班负责落实核酸检测发现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定点集中隔离点,初筛阳性感染者2小时内转运至市立医院救治。
(三)集中隔离应急准备
1.准备足够数量和规模集中隔离点。按照1例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不少于40间/万人口的规模来储备,按照全市43.4万人口计算,提前准备1736间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场所(详见附件5),并做好日常安全、生活保障和健康管理准备,配足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服务人员等工作人员,设施条件、人员配置按《新冠肺炎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执行,严格按照规范严格实施单人单间隔离,全面落实对外封闭管理、内部按分级分类分区规范管理、清洁消毒和垃圾处理、集中隔离人员症状及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环境监测等措施。
2.隔离点必须符合“三区三通道”设置要求,“三区”可以是不同楼幢,应在同一幢楼的底层配备足够的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疫情发生后,分批及时启用备用集中隔离点。
3.强化隔离点管理,设立隔离点管控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负责做好隔离场所院感防控、观察人员转运、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环境清洁消毒、心理疏导、物资供应、生活保障等管理工作。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监测,实行闭环管理。
(四)社区防控应急准备
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专班,实行“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落实“1233” 网格化工作机制。社区网格化管理专班由1名街道或乡镇干部、1名社区网格员、1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1名社区民警、1名及以上志愿者组成,负责调动各级网格员,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
加强封控区、管控区域演练培训和物资储备。制定分级分类培训计划,对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干部、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和演练。通过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桌面推演、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使相关人员掌握核酸筛查、社区管控、人员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防控指南、流程和标准,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立即从常态化防控转到应急处置,做到第一时间响应,迅速启动、高效处置。同时,做好10天内防护物资的储备。
(五)核酸检测应急准备
1.市指挥部负责统筹调配市内核酸检测资源与机动支援调度,成立全市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组。压实属地责任,由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本辖区区域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协同组织、卫健、公安、民政、交通运输、财政、工信商务、生态环境、宣传、大数据中心等各相关部门,多方联动,扁平化管理。建立健全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第三方检测机构为补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体系,在现有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和三家核酸检测实验室的基础上,加快核酸检测能力的提升。
2.综合人口数量、地理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全市各乡镇(街道)共科学规划设置289个采样点,466个采样台;工业园区(城东工业园区、莲花坪工业园区、丰乐工业园区)另设置4个采样点,7个采样台。核酸检测工作组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采样场所规范设置,配置与采样点及采样量相匹配的转运车数量和转运人员。按照“1+8+N+X”标准配备采样点工作人员:即1名乡镇(街道)科级或股级干部负责,并设置8人专门小组(包括1名联络人、1名医务人员、1名网格员、3名引导员、1名民警、1名村居工作者),在合理评估工作量的基础上,设置N名采样人员(按每个采样台配备2名采样人员)、X名信息录入人员(按每个采样台配备1名信息录入员),建立台账,提前培训业务,进一步细化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定人、定岗、定职责,并做好采样现场。
3.所有检测机构实行24小时“机器不停、两组人员4班倒”,每6小时内完成每班次1700-1800管(按1:20混检)的检测量,配备人员77人轮转开展检测,疾控中心实验室作为样本复核和检测力量补充备勤。样本转运专班根据人口及采样点设置的实际情况,分别为各乡镇(街道)配备3-5辆专车用于样本转运,各专车(统一编号排序)按照规划路线,分片区将辖区村居(社区)样本转运至对应的实验室。其中,市立医院实验室及方舱实验室负责接收检测芝山街道、东峰镇、东游镇、迪口镇、顺阳乡、川石乡、水源乡的核酸样本(约159810人份);中西医结合医院实验室及方舱实验室负责接收检测瓯宁街道、徐墩镇、吉阳镇、房道镇、玉山镇的核酸样本(约139938人份);妇幼保健院方舱实验室负责接收检测通济街道、建安街道、南雅镇、小桥镇、小松镇、龙村乡的核酸样本(约134703人份)。
4.由市卫健、总医院、疾控中心等部门组成核酸采样专班及检测专班,负责根据各实验室检测情况进行动态调度,精准匹配采样量,提高检测效率;由市卫生监督、疾控、医疗单位感控专家组成采样督导组,巡回指导各采样点。
5.开展演练。市指挥部根据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组织区域全要素实兵演练。市卫健部门制定区域核酸检测方案、采样检测人员调度、检测质量控制、核酸检测资源调度等工作;市宣传、网信部门适时发布疫情防控动态、检测公告、进展,引导正面舆论;市公安部门负责大规模核酸检测的社会维稳、维持采样现场秩序,落实安全保障,确保人员物资、标本转运畅通;市工信商务部门落实相关防护、检测、应急等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保障;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样本转运车辆调度,核酸检测期间的交通应急处置和交通保障;转运车辆应严格按规定包装运输,做好专人专车专运,原则上每2小时收集一次样本进行转运,保证样本采集后3小时内送达实验室。
6.加强信息化应用。核酸检测工作组数据服务专班负责统一归口管理核酸检测所产生的数据信息,建立清晰的信息流转流程,专人收集、专人统计、专人上报。做好“福建省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化系统”的指导使用,及时上报处理信息系统故障,保障系统安全运行,避免出现宕机或系统崩溃等问题;做好核酸检测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向每一家承担区域核酸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派驻驻点联络人,建立和检测机构之间的联系监督机制,实时掌握每一家机构检测进度,随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督促检测结果及时上传等。
7.加强第三方核酸检测实验室准入和管理。在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时需要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进行补充的,应由第三方核酸检测实验室向市卫健局提出申请,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核,并报南平市卫健委审批同意后,方能参与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在南平市卫健委指导下,市卫健局要加强对第三方核酸检测实验室安全质量管理,除派出临床检测专家作为监督员驻点外,还应派出行政监督人员24小时驻守,及时向样本调度组反馈核酸样本检测情况。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最大调配标本量,不得超过其申报最大核酸检测量的80%。
(六)医疗救治能力准备
1.按照《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要求,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时,及时转运到南平市第四医院集中收治。建瓯市立医院作为我市初筛阳性感染者定点救治医院,必要时要在24小时内整体腾空相关病区或医院,用于集中隔离感染者。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感染者的人员全部妥善做好病例转运,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实行闭环管理。
2.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物资战略储备机制,科学合理进行医疗物资储备。按照承担最大工作任务需求量预算,做好物资储备,市政府按照30天、市直医疗机构按照30天、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10天的量,做好口罩、防护服、测温器材、消毒药品和器械、医疗救治药品和设备、核酸检测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储备,并做好物资轮换工作。
3.调配充实医护力量,实时调整充实市级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按照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和南平市专家组指导下开展研判。
(七)感控预防应急准备
1.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哨点作用,按照《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的通知》要求,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严格“三区两通道”管理,做到普通病人与发热患者核酸检测分离,防止交叉感染。发热门诊要设置在医院的独立区域、独立建筑,硬件设施符合呼吸道传染病防控要求,与普通门(急)诊及医院其他区域间设置严密的硬隔离设施,不共用通道,通道之间不交叉,人流、物流、空气流严格物理隔离。新建发热门诊外墙与周围建筑或公共活动场所间距不小于20米。配齐医疗仪器(独立的CT)和相关设备,就诊患者诊疗行为在发热门诊一站完成。配备快速核酸检测设备,减少患者等候时间,检测结果反馈前所有患者留观,严防患者留观期间交叉感染,可疑病例及时按规定上报,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集中隔离点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其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要登记造册,严格闭环管理,安排单人单间集中居住,居住地与发热门诊“点对点”做好交通保障,切实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加快发热门诊大楼建设。各设有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发热诊室建设,加强预检分诊力量,选派经验丰富的医生充实预检分诊,及时排查可以确诊为其他疾病导致体温升高的人员分流到其他诊室就医,减少发热门诊压力和交叉感染。
2.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要求,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加强发热、干咳等新冠症状和(或)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排查,完善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闭环管理流程,对落实院感制度差错“零容忍”,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制度,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技术指南》,开展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严格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管理,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规定。
3.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设置发热门诊的市立医院要严格发热门诊“三区两通道”的管理,落实24小时接诊,不得自行取消或关闭发热门诊;同时提级管理,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负责,并配备充足医疗力量和后勤保障力量,工作人员每2—3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要求配备培训专业性强的感控人员队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主动落实各项感控措施。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诊所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风险意识,提高新冠肺炎早期识别能力。
七、监测预警
(一)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零售药店、发热门诊、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建立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疫情线索,发挥村居(社区)疫情防控主阵地作用,实施精准排查,落实“四早”要求。
(二)强化落实密切接触者(含次密接),境外入瓯人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员工,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监测,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频率,按照《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发明电〔2021〕179号)中有关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率,严格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八、应急处置措施
(一)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本土疫情,市应急指挥体系立即转入应急状态,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指挥下,指挥部各个工作组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工作组安排专人进驻指挥部集中办公。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领指挥部(一线)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疫情发生地,乡镇(街道)指挥体系与工作专班合署办公,建立统一决策、联合行动、专家会商研判、督办落实和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实行提级指挥、下沉一线、扁平化运行。在南平市派驻工作组抵达后,市应急指挥系统即在南平市派驻工作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属地处置、区域协作、高效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南平市级决策,市、乡镇(街道)各级抓落实,共同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
(二)迅速网络直报与行政报告
1.严格按照《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流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冠病毒初次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在出具检测结果后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控中心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做到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先管后筛。报告单位应在复核明确转归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转归报告。阳性病例治愈后复检阳性无需网络直报。
2.围绕“快、准、全”工作目标,建立快速管控初筛阳性者与应急行政报告机制。市卫健局按要求分别向市指挥部和南平市卫健委报告,市指挥部向南平市指挥部报告。建立核酸检测会商平行复核机制,做好核酸阳性样本按就近原则开展平行复核;南平市疾控中心负责核酸检测阳性标本的复核与网络直报。逢阳必报系统报告初筛阳性者后,市大数据中心同时呈报南平市数字发展中心、省数字办赋红码。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2小时内“点对点”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立医院负压病房(建瓯市立医院规范设置负压病房12间,配备好相应的人员、设备和防护物资),并由市卫健局按照规定程序行政报告。
(三)快速开展疫情流调溯源
1.市指挥部立即组织公安、疾控、交通运输、通管、自然资源、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按照同时赶赴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置疫情的“三同时”机制,发挥“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作用(“三公(工)一大”成员单位人员名单见附件6),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根据市流调组统一指挥,遵循“就近支援、从速到位”原则,公安、卫健、疾控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组成的线下流调队伍以城区和乡镇片区为单位联合开展现场流调工作,线下流调队伍必须将“三同时”(即同时赶赴现场、同时开展流调、同时疫情处置)调查处置机制落到实处,以最快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开展流调溯源和疫情研判。根据线上流调各类线索信息并结合线下流调工作情况开展核查,并及时向市指挥部反馈。
3.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反馈复核样本的检测信息,对确诊病例以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工作、生活环境等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综合风险研判的情况,坚持人、物、环境同查,对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本市首例本土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病毒样本第一时间送上级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基因测序比对。
(四)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和社区防控区域
市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在南平市派驻工作组指导下,按照风险等级区域划分标准,及时科学划定高、中、低风险地区等级,划分风险等级的区域可调整至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依法依规采取集中隔离、交通管制、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等相关管控措施,尽早将行政村(包括社区,下同)精准划分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类防控区域,统筹各方面力量,实施分类管理。
1.高中低风险地区等级划定。高风险地区是指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5例及以上相关联聚集性病例为l起聚集性疫情);中风险地区是指连续14天内发生10例以下确诊病例或l起聚集性疫情;低风险地区是指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
风险区域划定后,依法依规采取交通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出行,严格落实查证、测温、验码、登记等措施,实行“只进不出”,有效管控人员流动,严格限制餐饮堂食、集贸市场、线下培训会议等公共场所活动限制,严防人员聚集。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城”,确需离开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
2.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域划定。由市指挥部组织专家组,在南平市派驻工作组指导下,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由流调溯源专班与“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专班,负责将封控区、管控区范围精准划定至最小单元(如楼栋、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风险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阳性感染者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居住地周边自然屏障(河流、山川等);相关区域内人群防护、聚集以及阳性感染者与其他人员接触的频繁程度;阳性感染者工作、活动时间、范围以及相关场所的密闭性、通风情况;阳性感染者工作、活动场所出现时间和疫情发现后开始调查时间的间隔长短等。
封控区。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小区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划为封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判定难度较大,也可将相关区域划为封控区。封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管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具有一定传播风险,且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判定难度较大,将相关区域划为管控区。管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区内如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
防范区。市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建立风险人群先行赋红黄码机制与核查管控机制,对封控区人员赋红码,管控区赋黄码。
(五)从严实施精准防控
市指挥部负责发布封闭管控及解除封闭管控通告,加强流出人员通报协查机制,快速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等防控措施。及时调配人员、统筹资源,在封控区、管控区立即成立村居(社区)防控办公室,设立综合协调组、健康监测组、核酸检测组、医疗保障组、防疫消毒组、人员转运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负责分类实施社区封闭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环境卫生整治、居民日常生活保障、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等防控措施。
1.封控区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通过安装监控设备、电子门禁等加强管理,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居(社区)防控办公室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封控区如位于城乡接合部或农村地区,卫生条件不足、管理难度大,存在较高传播风险,可将区域内居民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如确有必要,每户至多可留1人)。
强化人员摸排,尽快摸清封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在实施封控后24小时完成首轮区域核酸筛查,第一潜伏期(14天)内原则上要求每2—3天进行1轮核酸检测,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封控区解除前2天内实行单采单检再开展一轮区域核酸筛查。
做好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市指挥部要协调好发科、工信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村居(社区)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要指定专门医疗机构为封控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推动建立村居(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门服务。加强环境消毒和监测,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
2.管控区防控措施。实行区域管控,原则上居家,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居(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村居(社区)防控办公室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强化人员摸排,尽快摸清封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在实施管控后48小时内完成首轮区域核酸筛查,并根据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核酸检测结果,确定下一步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如在管控区域内出现聚集性疫情,且难以封闭管理措施时,可将管控区域人群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加强环境消毒和监测,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
3.防范区防控措施。主要是强化社会面、重要场所的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生活服务类开放式活动场所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正常营业,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在发现疫情初期、流行病学调查尚未排清风险前,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控制餐馆、公共食堂规模和营业时间,必要时暂停堂食服务。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监所等重要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区域核酸检测,保障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供应。强化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关闭高风险地区内所有学校和托幼机构。
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本市,如因就医、特殊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应用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控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六)强化交通管制。
一旦发现本土疫情,疫情封控指挥部立即安排部署,城区所有道路、高速公路出口、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实行临时交通管控。全市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长(短)途客运、出租车等暂停营运。城区各主次干道实行全线交通管控,各道路路口采取红灯禁行措施,除警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公务车和防控领导小组备案通行的车辆之外,严禁其他机动车辆(含两轮、三轮摩托车)通行。运输有关民生的生活必需品相关车辆,需前到市交警大队备案。
1.对建瓯城区13个入口实施管控,设置管控检查点,对需进入人员及车辆予以检查后放行,禁止无关车辆驶出。管控检查点只对建瓯籍人员、车辆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助、生活生产保障(含“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材料运输)、应急救援、公务用车的人员及车辆予以检查放行,其他人员及车辆一律劝返。
2.对市、乡、村道公路实施交通管控,禁止一切车辆和人员从外省、外县进出。全市乡镇之间、村村之间公路实行交通管控,各乡镇自行确定管控位置并负责实施,乡镇之间、村村之间切断交流。全市所有行政村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设立管控检查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出入口原则上只出不进。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助、生活生产保障(含“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材料运输)、垃圾清运、应急救援、公务用车的人员及车辆需提前向所在乡镇进行报备,并予以检查后放行。其他人员及车辆一律劝返。
(七)加强区域协查。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快跨区域协查进度,及时向有关地区推送疫情发生地风险人群漫出手机号码信息,有关协查方要加强信息排查,我市对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及时发现感染者,要在收到排查信息通报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反馈协查结果,形成协查闭环。
(八)迅速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1.市指挥部在疫情发生当日要根据划定的高中低风险区域,立即组织研究制定可操作的核酸检测计划,确定核酸检测区域,并动态调整,科学划定核酸检测人群,实施检测区域内区域核酸检测,优先保证重点人群24小时内完成采样和检测。必要时启动全市区域核酸检测,通过南平市级支援1天内完成。加强网格化管理,派出基层干部、志愿者等一线人员驻点所有采样点,跟踪监测采样进展和“采、送、检、报”匹配程度,保障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利用大数据平台,排查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精准追踪到人,先赋黄码,分析原因,堵住漏洞,实现“应检尽检”。
2.可根据需要对重点人员进行多次检测,最大程度避免漏管失控。根据目标人群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方式,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应单采单检,封闭小区(封闭到户)1户1管,其他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10合1、20合1混采开展核酸检测。
3.疫情前期,在风险来源不明的情况下应至少开展3轮区域核酸检测;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社区封控范围、核酸检测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检测范围和频次,原则上,隔离点和近3轮核酸检测出现过病例的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每日一检,14天内出现过病例但近3轮核酸检测没有出现病例的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隔日一检,14天内未出现病例的地区可每5天一检。
4.强化核酸检测质控督导。市疾控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院感质控中心要发挥作用,及时申请上级专家支援,加强检测质控与指导,对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现场督导、流程优化等工作,对核酸采样、运送、储存、检测、报告等全流程监督,有效防止或降低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提高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并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录入、检测、报告等环节效率,实时掌握核酸检测工作进展情况。
(九)迅速统筹调度资源
1.根据疫情形势需要,加强市内医疗资源统筹和调配,根据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具体情况,组织调派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医疗救治、社区防控、隔离转运、疫点消毒等专业工作队伍投入疫情防控,及时开展互援互助。
(1)流行病学调查支援。调整充实现有专业流调队伍,落实人员紧急通讯、装备物资配备保障、交通工具组织调度等各项准备,具备“人员随叫随到、装备随到随有、车辆随调随走”的快速反应能力。当 1 个乡镇(街道)发生较大规模疫情需要增援时,派出对应包干片区的一支以上备勤流调队支援,2 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同时发生疫情时,统筹全市流调队伍支援。当本市流调队伍不足以控制疫情时,请求南平市级流调队伍支援。
(2)核酸检测力量统筹支援。先行组织本地所有检测力量开展采样和检测,通过增加班次、调集其他岗位医务人员支援等方式,提高采样、检测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本地检测力量调配,同时,严密做好组织和质量控制,合理确定核酸检测先后次序和检测频次。当检测能力超过本地区承载的最大范围时,即时向南平市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组申请调度检测力量。
2.根据疫情形势需要,做好党员干部和志愿者调配支援。当接到市指挥部指令时,市社会防控组根据工作需要,通知市委组织部调动我市社会防控机动队,现有市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733人,社会志愿者120人,分为85个小队,28个中队,9个大队,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开展卡口管理、人员管控,配合做好人员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的管理服务、重点区域消毒、人文关怀服务、信息宣传、舆情引导等工作。社会防控机动队优先调配200人的年轻队伍,随后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其他市直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在市直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不能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向电力、税务、烟草、邮政等垂管单位调用应急力量,如力量不足,则组织发动社会志愿者和企业员工参与应急救援,或向上级申请应急救援力量。
(十)全力以赴救治患者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收治患者,确保2小时内将初筛阳性疑似病例转运市立医院隔离治疗。
(十一)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
1.加强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转运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必须使用负压救护车,专车专用。转运时医务人员、驾驶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转运结束后,由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消毒人员对车辆及车载医疗用品、设备等进行终末消毒,需重复使用的物品及产生的医疗废物等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参与医疗救治与转运的医务人员及驾驶员应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居住地和工作场所要形成闭环,工作期间不得居家,不得自行出入公共场所,有专人负责参与转运相关人员的闭环管理,同时加强闭环管理人员的健康监测,每日进行体温、相关症状监测并开展核酸检测。
2.强化核酸采样感控管理。发生疫情时,市卫健局应安排专门核酸采样队负责对隔离点密接或次密接人员的核酸采样工作,并落实采样人员闭环管理,单人单间居住,专用车辆接送,按要求落实车辆消杀。采样队人员应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和单人单管核酸检测。建立采样点感控监督机制,每个采样点至少安排1名医务人员担任感染防控监督员,督促各项感染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关心关爱采样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住宿、餐饮,避免发生职业暴露。强化防护物资保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3.加强医院工作人员和医院重点部位环境核酸检测。落实“应检尽检”,医疗机构应区域实施每日健康监测,对设有发热门诊的市立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应按相关规定提高核酸检测频次,并根据不同情况轮流安排,尽可能做到每天都有人员接受检测,重点科室、重点人群应当使用鼻咽拭子单人单管检测。每周重点部门外环境核酸检测,坚决防止人、物等导致交叉感染事件发生。
4.组织专家开展不间断巡回督导。发生疫情后,市卫健局要成立院感防控督导组, 在南平市院感专家组的指导下对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感染防控工作开展不间断巡回督导。每日形成问题清单交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和卫生健康监督所,督促进行整改,发现风险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发现严重问题的要及时关停相关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和及时调整隔离点。
(十二)加强防范区域外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防控
1.强化重点场所防控。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农贸市场、商超、景区景点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严格落实室内公共场所防控措施,暂时关闭辖区内棋牌室、麻将馆、KTV等文体休闲娱乐场所,景区景点实行预约、限流、错峰等措施。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发热门诊、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建立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及时性。
2.强化重点人群防控。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防控管理,必要时采取停课停学、减少或停止探视等措施,保护重点人群。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高危人群非必要出行,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病人制定合理处方用药计划,加强医疗保障服务。
(十三)保障物资供应
1.市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应督促本级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含批发市场,下同)积极组织货源,实施应急干预,按市指挥部综合组的指令补充医疗防疫物资,及时调运配送,保障市场供应。市物流快递组按照市指挥部统一调配,积极配合市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和交通检疫组做好应急物资转运、配送工作。
2.市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指挥应急保供重点企业从周边未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当市内资源不足时,可向南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申请市内调剂。可优先动用市级储备商品投放市场,当我市储备商品不足时,再按规定向上级申请协调动用市级或省级储备商品投放市场。必要时可协调组织应急生产,开展产销对接。发挥重点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副食品基地企业作用,在当地市场异常波动或失去供应能力时采取直供直销、临时设点、平价干预等方式开展应急保障供应。
3.情况紧急时,由市指挥部后勤保障组报经市政府批准,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品种暂时实行统一分配或定量限量限价供应销售。情况特别严重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产品、商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法律法规未规定的,报属地政府批准后征用,并在应急结束后会同市财政部门给予补偿。
(十四)强化宣传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
全市主流媒体、卫生健康系统微信公众号(卫健微网)要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注重咳嗽呼吸道礼仪、减少公共场合聚集等。加强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针对群众的误解和不实传言,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回应和澄清。关注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及家属、一线抗疫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高风险地区群众等人群的心理问题,开通咨询热线,市卫健部门要组建由精神科医生、精神科护士、心理治疗师等组成的工作团队,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疏导和干预措施。
(十五)向上申请支援
当疫情严重程度超过我市处置能力时,市指挥部向南平市指挥部申请支援,并根据南平市统一部署,有序配合南平市派遣来的疾控、医疗等应急队伍做好疫情暴发区域工作,并做好支援队伍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六)加强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
按照“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网络直报数据为依据,由市政府(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以转归信息为准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基本情况、已采取防控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信息,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市政府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建立权威可靠渠道,根据防控工作形势持续、及时、准确发布疫情和中高风险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等权威信息。发布内容应侧重对群众日常生活出行造成影响的疫情信息和热点问题,如新增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医疗服务、保供稳价、核酸检测、防疫政策和科普知识,以及福建健康码赋码转码规则和流程等。
信息发布不得迟报、瞒报、错报、漏报。对重要信息和敏感问题的发布要进行风险评估,严格把关发布内容,初筛阳性人员信息只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内部使用和管理,不作疫情数据报告、通报和发布。不得在复核确认前将初筛阳性人员信息以及先行开展的疫情处置、溯源流调等防控信息向社会或各类媒体公布、泄露,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违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做好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报告和处置工作,对社会传播的不实疫情信息和谣言流言等,迅速予以回应澄清,及时管控处置违法信息。
九、相关保障
(一)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常态化防控专班工作运转,以及政府指定医疗机构免费救治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病例经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医保等部门负责按规定落实参保病例的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期间的医疗费用。
市指挥部负责落实福建省、南平市驻点工作组、参与支援我市调度工作人员后勤保障工作。市财政承担跨区域调度产生各项费用和外来应急支援队伍的后勤保障费用(包括异地食宿费用)。转送到异地救治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费用,由市财政按有关规定结算。
(二)技术保障
卫健部门要按照国家新冠肺炎最新版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区域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诊断、治疗、流调、采样、检测、监测、消毒和现场应急处置等业务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各单位采取的消毒等防控措施,应在市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实施,避免不当消毒等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物资保障
市直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1.医疗物资保障。要落实物质保障属地责任,发挥中央财政应急物资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作用,建立新冠肺炎救治药品、医疗防护、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物资储备和产能储备,适时调整储备产品结构,加大核酸检测试剂、采样管等短缺物资储备,完善储备轮换管理制度;要积极引导机关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充实完善防控物资储备;工信商务、发科、卫健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产能储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物资储备体系。市工信商务局、发改科技局、卫健局、医保局要进一步完善市级新冠肺炎疫情专项医疗物资储备,市卫健局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市级储备目录与数量调整需求,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储备资金,工信商务局、发改科技局负责调整落实到位;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供应短缺的医疗物资,根据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工信商务、医保、发科等有关部门加速市外采购,组织有关企业加大生产与采购,强化医疗物资调用调剂。
2.生活物资保障。市发科、工信商务等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相关工作。市、乡两级政府要制定中高风险区和封控、管控区域必要生活物资、医疗保障、环境消毒、人员转运和垃圾处理等基本需求保障预案,切实做好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工信商务部门要牵头制定国家、省和兄弟市(县、区)应急支援队伍后勤服务保障预案,确保增援应急支援队伍能快速高效安全地投入抗疫工作。
(四)培训演练
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培训和预案应急演练。使相关人员掌握核酸筛查、社区管控、健康码赋码转码、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防控指南、流程和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开展全链条全要素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总结完善防控方案,快速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协同能力。
(五)情形构建及处置措施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以及不同情形下存在防控策略与措施调整的可能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仍可能出现四种情形,当我市出现本土疫情时,必须按《建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和应急机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积极应对,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既往行之有效的策略措施,根据疫情发生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强流调溯源力量、严格重点人员隔离管控、全力以赴加强医疗救治、突出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做好疫情发布、宣传和物资保障等工作。
情形:境外疫情或国内个别地区疫情传入我市,出现本土散发病例或阳性无症状感染者
1.立即激活应急指挥体系并启动响应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立即激活应急指挥体系并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挥调度;建立疾控、医疗、公安等多领域专家参与的专家会商和决策咨询制度;各专项工作组和工作专班集中办公,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市卫健局在 2 小时之内派出专家组赶赴疫情发生地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必要时向南平市卫健委申请专业支援。
2.采取响应措施
场景一 医院感染疫情应急处置
(1)严格落实医院管控。医院发现有医院感染苗头后,应立即启动院感处置应急预案,实施医院封锁,加强内部管控,迅速报告市卫生健康局。
(2)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院发生医务人员或住院患者等医院感染,立即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判断、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和可能暴露重点人群,并在24小时内完成,以确定疫情波及范围。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
(3)严格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对次密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如密接者前2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对次密接者第1天、第4天、第7天核酸检测为阴性即可解除隔离;如密接者检测为阳性,其按照密接者管理14天。对潜在密切接触者要求其居家健康监测14天,原则上按照第1天、第4天、第7天的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建立帮扶制度,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4)立即开展核酸筛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快速组织对全院人员(包含护工及探视家属)开展核酸检测工作,需要时可扩大至医院周边商户、确诊病例居所和附近住户,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医院要组织做好现场采样工作,并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如无症状即转入集中隔离点;如伴有症状者即转运到南平市定点医院(南平市第四医院)规范治疗。
(5)强化医疗救治。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要落实“四集中”要求,将所有疑似病例集中到我市定点医院(市立医院)实施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市立医院要落实“早治疗”措施,防止轻症转重症。其他住院患者及时转送至临时腾空医疗机构实施单人单间隔离治疗。
(6)加强环境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对全院环境进行采样检测、彻底消毒。对公共厕所、洗漱间、电梯等极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规范,专人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
场景二 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疫情应急处置
(1)严格落实疫点管控。发现隔离点人员疫情后,立即果断采取限制人员出入或封锁等管理措施,并立即向上级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
(2)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排查集中隔离点交叉感染风险。立即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判断、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并在24小时内完成,同时在12小时内启动交叉感染排查,以确定疫情波及范围。
(3)严格隔离医学观察。如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对其确定为风险人员,需重新完成14天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按照第1、4、7、10、14天各1次核酸检测。同时要采集环境及各相关物品的标本,结果均为阴性方可结束。
(4)迅速开展核酸筛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对隔离观察场所的所有人员以及交通工具等实施核酸检测,根据流调结果,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5)强化医疗救治。落实“四集中”要求,由市立医院转运车将所有确诊病例集中转运到南平市定点医院(南平市第四医院)隔离规范治疗,疑似病例先集中到我市定点医院(市立医院)单人单间隔离。市立医院要落实“早治疗”措施,防止轻症转重症。
(6)加强环境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毒。加强隔离点环境采样检测、消毒和工作人员防护。
场景三 农村地区(社区)疫情应急处置
(1)严格落实疫点管控。发生村居(社区)疫情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市领导分包乡镇、乡镇(街道)干部分包村居(社区)干部分包户网格化分包工作机制,发挥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和精准管控范围,将防控区域范围进准划定至最小单元(如楼栋、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防控区域划定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村”,确需离开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出行。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居(社区)群众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
(2)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建立疾控、公安、发改科技(大数据中心)、通管办(移动、联通、电信公司)、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及时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在 24 小时内完成,争取最短时间查明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严格隔离医学观察。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对密切接触者及无症状感染者落实集中医学观察14天;对密切接触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对次密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如密接者前2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对次密接者第1天、第4天、第7天核酸检测为阴性即可解除隔离;如密接者检测为阳性,其按照密接者管理14天。建立帮扶制度,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对防控区域内的村居(社区)民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对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方式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4)立即开展核酸筛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科学精准快速组织开展乡采样、市检测的核酸检测工作,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可能暴露重点人群、全体村居(社区)民等开展核酸检测筛查,科学划定扩大核酸检测覆盖的区域,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查潜在风险。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科学划分网格化的核酸检测片区,按照“1+8+N”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1名乡镇或者街道班子成员,设置8人专门小组和N个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负责网格内人员动员、组织、公告、样本采样送检等工作,组织做好现场采样工作,并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市级定点医院规范治疗。
(5)加强病例救治。发生疫情的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要落实“四集中”要求,由市立医院转运车将所有确诊病例集中到南平市定点医院(南平市第四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先集中到我市定点医院(市立医院)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市立医院要落实“早治疗”措施,防止轻症转重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
(6)加强村居(社区)网格化管理。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干部全面摸排重点人群情况,严禁人员出入发生疫情的村居(社区),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健康宣教等工作。鼓励群众举报,及时发现重点人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7)加强环境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毒。加强农村社区公厕、垃圾堆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环境消毒和垃圾处理。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场景四 偷私渡引发疫情应急处置
(1)偷私渡人员发现管控
①市内抓捕。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偷私渡人员以及组织、协助、容留偷私渡者人员,并深挖幕后组织者、运送者,2小时内将抓捕到的偷渡人员及运送者的情况报告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公安和卫健部门将抓捕到的偷私渡人员及运送者转运至当地公安部门认可的集中隔离点进行14+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在第1、7、14、21天进行4次核酸采样检测。
②自主摸排。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村居(社区)加强新进人员,特别是偷私渡人员摸排,鼓励广大市民踊跃举报偷私渡组织者、参与者以及接收者等相关违法犯罪人员,并要设置偷私渡报电话并对外公布。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接到社区或市民的报告后,公安、卫健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处置,将抓捕到的偷渡人员及运送者送至当地公安部门认可的集中隔离点进行14+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在第1、7、14、21天进行4次核酸采样检测。
将市外抓捕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偷私渡人员接回市内继续在当地公安部门认可的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7天,并在第1、7天进行2次核酸采样检测。参与偷私渡抓捕行动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社区发现偷私渡人员疫情,要采取以下措施。
(2)严格落实疫点管控。发现偷私渡输入疫情或者输入疫情导 致本地疫情后,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规范设置管控区域出入口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出入或封锁等管理措施,并立即向上级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
(3)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对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判断、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并在24小时内完成,以确定疫情波及范围。
(4)严格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对次密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如密接者前2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对次密接者第1天、第4天、第7天核酸检测为阴性即可解除隔离;如密接者检测为阳性,其按照密接者管理14天。建立帮扶制度,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5)迅速开展核酸筛查。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按照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可能暴露重点人群等开展核酸检测筛查,科学划定扩大核酸检测覆盖的区域,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社区要组织做好现场采样工作,并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市级定点医院规范治疗。
(6)强化医疗救治。要落实“四集中”要求,由市立医院转运车将所有确诊病例集中到南平市定点医院(南平市第四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先集中到我市定点医院(市立医院)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市立医院要落实“早治疗”措施,防止轻症转重症。
(7)加强环境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毒。加强社区公厕、垃圾堆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环境消毒和垃圾处理。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场景五 学校疫情应急处置
(1)严格落实疫点管控。学校发生疫情后,学校要立即对校园进行封闭式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进出校园,对病例发病前2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2天活动过的场所先行封锁,并向教育局、卫健局、疾控中心报告。
(2)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学校要配合疾控中心及时对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判断、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并在24小时内完成流调,以确定疫情波及范围。学校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要组织专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规范设置管控区域出入口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出入或封锁等管理措施,并立即向上级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
(3)严格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对次密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如密接者前2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对次密接者第1天、第4天、第7天核酸检测为阴性即可解除隔离;如密接者检测为阳性,其按照密接者管理14天;对一般接触者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同时做好居家健康监测,第1天、第7天、第14天做好核酸检测。建立帮扶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4)迅速开展核酸筛查。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 要按照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可能暴露重点人群等开展核酸检测筛查,科学划定扩大核酸检测覆盖的区域,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对发生疫情的学校应进行区域核酸检测。学校及周边社区要组织做好现场采样工作,并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市级定点医院规范治疗。
(5)强化医疗救治。要落实“四集中”要求,由市立医院转运车将确诊病例集中到南平市定点医院(南平市第四医院)规范治疗,疑似病例先集中到我市定点医院(市立医院)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市立医院要落实“早治疗”措施,防止轻症转重症。
(6)加强校园及其周边管理。学校及其周边街道、居委会干部全面摸排重点人群情况,严禁人员出入发生疫情的校园、楼栋或小区,做好教职员工晨午检等健康监测和健康宣教等工作。
(7)加强环境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毒。加强学校及其周边社区的公厕、垃圾堆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环境消毒和垃圾处理。
场景六 污染的冷链食品/环境引发疫情应急处置
(1)加强冷链食品/环境管控。冷链食品相关人员感染发生后,冷链专班工作人员要立即对相关冷链品的来源和流向等有关情况进行全面的追溯、调查核实,并将相关信息通报辖区政府、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以便加强相关冷链食品/环境的管控、消毒、处置。
(2)严格落实疫点管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督促企业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封存涉疫食品及其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相关器具,封闭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切断人员传播途径。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后勤保障等全部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分别采取医院救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观察等分级管控措施,有效切断人员传播途径。
(3)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对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判断、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并在24小时内完成,以确定疫情波及范围。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规范设置管控区域出入口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出入或封锁等管理措施,并立即向上级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
(4)严格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对次密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如密接者前2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对次密接者第1天、第4天、第7天核酸检测为阴性即可解除隔离;如密接者检测为阳性,其按照密接者管理14天;对潜在密切接触者要求其居家健康监测14天,原则上按照第1天、第7天、第14天的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建立帮扶制度,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5)迅速开展核酸筛查。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按照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可能暴露重点人群等开展核酸检测筛查,科学划定扩大核酸检测覆盖的区域,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有关单位、社区要组织做好现场采样工作,并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市级定点医院规范治疗。
(6)强化医疗救治。要落实“四集中”要求,由市立医院转运车将所有确诊病例集中到南平市定点医院(南平市第四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集中到我市定点医院(市立医院)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市立医院要落实“早治疗”措施,防止轻症转重症。
(7)加强网格化管理。有关单位、街道、居委会干部全面摸排重点人群情况,严禁人员出入发生疫情的企业、楼栋或小区,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健康宣教等工作。鼓励群众举报,及时发现重点人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8)加强环境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毒。加强单位及社区公厕、垃圾堆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环境消毒和垃圾处理。
场景七 酒店发现一例无症状感染者应急处置
(1)严格落实疫点管控。酒店发生疫情后,酒店要立即进行封闭式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进出酒店,对病例发病前2天活动过的场所先行封锁,并向当地文体旅局、疾控中心报告。
(2)“三公一大”专班迅速到达现场,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立即转运密接者到集中隔离点。酒店要配合疾控中心及时对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判断、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并在24小时内完成流调,以确定疫情波及范围。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规范设置管控区域出入口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出入或封锁等管理措施。
(3)严格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对次密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对一般接触者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同时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建立帮扶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4)迅速开展核酸筛查。按照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可能暴露重点人群等开展核酸检测筛查,科学划定扩大核酸检测覆盖的区域,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对发生疫情的酒店应进行区域核酸检测。在酒店大堂、餐厅、客房等区域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并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无症状感染者,转运到集中隔离点隔离。
(5)加强环境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对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毒。加强酒店及其周边社区的公厕、垃圾堆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环境消毒和垃圾处理。
(三)终止响应
辖区内连续14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最后一例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日期算起)后,由市卫健局组织疾控、医疗、公安等专家组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提出疫情处置结束建议。根据“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宣布疫情处置结束,终止应急响应,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并向南平市卫健委备案。
十、奖惩
(一)奖励
市人民政府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建立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
1 .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市纪委监委疫情防控政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即时形成监督情况报告呈报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将依据党纪、政务有关规定,追究属地、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2.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3.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4.建瓯市新冠肺炎疫情专家组名单
5.建瓯市集中隔离场所准备情况
6.建瓯市“三公(工)一大”成员单位人员名单
7.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8.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
9.初次筛查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信息报告流程图
附件1:
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指挥部办公室)
组 长:池清使、张年雄
副 组 长:詹荣泉、谢建雄、苏桂旺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外事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改科技局(大数据中心)、工信商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
工作职责:综合协调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负责调度协调各地各部门强化疫情防控体系,提高指挥、协调效能;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信息。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文件流转、会议活动组织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组 长:张年雄
副 组 长:平 静
成员单位:市卫健局、政府办、外事办、发改科技局、大数据中心、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商务局、文体旅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通管办、市总医院、疾控中心等。
工作职责: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设在市卫健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和诊疗技术措施并对各地进行督促指导;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疫情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做好相关培训;需要时选派专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医疗救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动态优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好疫苗接种工作,协同后勤保障组做好医疗物资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医护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抓好院感防控。
3.交通检疫组
组 长:丁炳锋
副 组 长:黄朝阳、吴永毅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政府办、外事办、工信商务局、公安局、卫健局、发改科技局、大数据中心、通管办、高速交警大队、高速建瓯管理中心、高铁建瓯西站、建瓯东站、建瓯火车站、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建瓯分公司等。
工作职责:交通检疫组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检疫各项措施,着力抓好铁路、道路水路运输、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等领域疫情防控,严格按照旅客来源地风险等级分类做好管控工作,落实落细客运场所、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人员防护、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信息登记等各项防控措施。要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加强工作培训;组织实施省外入境涉瓯人员、境外入瓯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瓯人员信息推送和跟踪落实;组织协调人员“点对点”转运及物资运输运力保障工作。
4.宣传组
组 长:叶 华
副 组 长:陈丽芝、陈勇彪、何华生、刘加才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委办、台港澳办、政府办、外事办、市教育局、公安局、工信商务局、发展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等。
工作职责:宣传组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发布疫情与防控工作动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并规范信息发布公告机制;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报道疫情变化信息、防控工作进展、省内外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网络和社会舆情监测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相关信息,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冠肺炎防病、疫苗接种等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5. 外事组
组 长:林威鸣
副 组 长:陈勇彪、郑永键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外事办、市委办、台港澳办、统战部、侨办、教育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旅局、卫健局、侨联、通管办、红十字会等。
工作职责:外事组设在市外事办,负责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外事工作各项部署,做好与境外疫情重点国家(地区)的信息沟通,做好远端防控和出入境口岸联防联控;负责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疫情防控的重大涉外问题;指导和督促落实我市派出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以及侨民保护工作;做好对外援助及接受国际捐赠。组织协调境外入瓯人员“点对点”转运工作,落实境外入瓯人员“点对点”闭环管理;负责协调安排外派福州、厦门等口岸相关工作。
6. 监督检查组
组 长:朱忽翀、胡宗捷
副 组 长:林 梁、吴彬彬、柯良煜
成员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局等。
工作职责:监督检查组设在市大督查办。将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大督查,深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启动问责会审机制,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有令不行、执行不力、工作不实、责任不到位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失职失察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7. 后勤保障组
组 长:丁炳锋、叶 莉
副 组 长:叶晓林、童明春、林之涛、黄朝阳、平 静、魏德军、吴小文
成员单位:市工信商务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卫健局等。
工作职责:后勤保障组设在市工信商务局,负责统筹做好全市定点医院、隔离场所、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的物资储备工作和医疗防疫力量的组织准备工作;落实组织医疗救治药品、器械等应急防控物资的紧急交通运输协调工作;做好防疫应急物资后勤保障和组织生产;落实防控物资储备及新冠肺炎防治所需经费保障;协调企业落实抗病毒药物等医药用品储备工作;负责药品调度,确保药品供应保障。加强市场供给保障和市场监管,保障粮食、肉禽、蔬菜等农产品市场供应,维持市场秩序;加大对重点场所,特别是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的禽类、野生动物等交易的监管力度;加强价格管理,稳定物价,查处哄抬物价、违规经营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抓好粮食、蔬菜、食用菌、生猪、特色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障人民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求。
8. 社会维稳组
组 长:张 华、林威鸣
副 组 长:陈 豪、范贤明、张健宏、林之涛
成员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
工作职责:社会维稳组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安全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社会和谐稳定不受疫情影响;负责协助做好与疫情有关的检验检疫和隔离控制工作;协助做好重点人群的摸排和体温检测工作;依法妥善处置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瞒报、虚报、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或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等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已作进一步调整明确,有关工作发文可由牵头单位代章;今后可根据上级要求和本组工作实际,自行补充成员单位,完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成员如有职务变动,由接任人选自然替补。防控工作需要时,由领导小组决定采取集中办公方式。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一线)人员名单
指 挥 长:吴 伟
副指挥长:张年雄
单位及成员:政府办(詹荣泉)、宣传部(陈丽芝)、卫健局(平静、阮思雄)、公安局(范贤明)、交通运输局(黄朝阳)、工信商务局(叶晓林)、疾控中心(熊健、叶扬文)、通管办(吴焱灿、郑端敏、彭安平)、大数据中心(付凌铎)
二、应急处置指挥部(市本部)人员名单
指 挥 长:周 靖
副指挥长:池清使
成员单位:市委办(邵良辉)、政府办(苏桂旺)、组织部(柯良煜)、宣传部(包小丽)、网信办(张跃辉)、卫健局(谢建雄、周荣华)、外事办(陈勇彪)、工信商务局(余光洪)、公安局(魏旭光)、交通运输局(章志锋)、民政局(吴章中)、生态环境局(王振宇)、大数据中心(杨自友)、疾控中心(裴振义)
附件3:
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为积极应对可能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南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五版)》,特制定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供参考。
一、四级应急响应措施
当我市发现1例及以上初次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或1例及以上疑似病例或1例以上确诊病例,立即按照本方案采取控制措施。
步骤一、立即报告与转运救治
对核酸检测发现的阳性人员、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由市卫健局按照规定程序在2小时内报告。阳性标本送南平市疾控中心复核。同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在2小时内由负压救护车立即转运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救治,按照“四集中”原则(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全力救治,并落实院感控制措施。
职责分工:
1.市卫健局按照要求分别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以下全部简称指挥部)和南平市卫健委报告,市指挥部向南平市指挥部报告。
2.市卫健局立即组织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指导市立医院开展隔离救治工作。
3.市疾控中心负责送阳性标本至南平疾控中心复核。
4.市总医院落实转运工作,将确诊病例转运至南平市第四医院隔离救治。
步骤二、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完成常态化防控和应急机制转换,进入战时状态,应急处置一线指挥部第一时间赶赴疫情发生地,实行扁平化管理、提级指挥。市指挥部8个工作组实施集中办公,组织开展工作。同时,公安、疾控、医疗、交通运输、通管、测绘、大数据中心等多领域部门专家参与会商和决策咨询。
职责分工:
1.疫情发生后,应急处置一线指挥部迅速赶赴疫情发生地,负责疫情现场的决策部署、指挥调度、联合处置、专家会商、督办落地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2.市本部指挥部负责配合一线指挥部,做好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隔离转运、消杀队伍等准备及调度,并根据一线指挥部的决策,及时向南平市指挥部提出人员、物资、技术等支援申请。
3.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交通检疫组、宣传组等8个工作组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抽调工作专班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
4.市指挥部立即设立社区防控办公室,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要求开展工作。
5.建立每日例会制度,评估疫情发展态势,开展应急监测,组织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环境监测,加强对药店“两抗一退”药品监测,加强商超、学校等重点场所健康监测。
步骤三、同时组织开展流调溯源
市指挥部立即组织公安、疾控、交通运输、测绘、大数据中心、通管等部门按照同时赶赴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置疫情的“三同时”机制,发挥“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作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流调处置做到“2+4+6+8+24”,即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核心信息调查(活动轨迹调查),6小时内将阳性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员等核心信息推送到福建健康码大数据库并赋红码,8小时内将密接、次密接人员应隔尽隔、动态清零,24小时内完成流调初步报告。
职责分工:
1.市公安、疾控、交通运输、测绘、、大数据中心、通管等部门强化“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作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
2.市公安局成立流调办,组建流调队伍,实行备勤制度,保持应急准备状态。流调办同步派出流调专家指导组或流调队伍,立即开展流调溯源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运用大数据手段和人力资源,溯源被查人员动态轨迹;市疾控负责针对不同类型涉疫人员,制定核查规范流程;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溯源被查人员乘坐交通工具信息;市测绘中心负责制作相关区域正射影像图;市大数据中心负责制定完善各类数据共享机制和平台技术通联标准等;市通管办负责对初筛阳性感染者的时空伴随人员数据2小时内推送至公安局;其他市直部门及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步骤四、落实集中隔离、应隔尽隔
准备足够数量和规模集中隔离点,按照1例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不少于40间/万人口的规模来储备。
严格落实隔离管理。组建专班负责隔离场所的调用征用和管理工作,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严格落实“应隔尽隔”。8小时内将密接和密接的密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全面落实集中隔离人员症状及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并做好隔离人员心理疏导、生活保障等服务。
职责分工:
1.指挥部负责具体落实集中医学隔离点设置、人员配备、物资保障,卫健局负责落实隔离措施;公安局做好强制隔离和安保措施;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环保局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安全。
2.指挥部组建工作专班,设立临时办公室与若干小组,负责做好隔离场所观察人员转运、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环境清洁消毒、心理疏导、物资供应、生活保障等工作。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核酸监测,实行闭环管理。
步骤五、风险研判与划定风险区域
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按照风险等级区域划分标准,及时科学划定高、中、低风险地区等级,依法依规采取集中隔离、交通管制、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等相关管控措施,尽早将行政村(包括社区,下同)精准划分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类防控区域,统筹各方面力量,实施分类管理。
职责分工:
1.卫健、公安、疾控、总医院等部门专家负责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
2.流调溯源专班与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专班,负责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和管控区域。
步骤六、迅速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根据风险研判划定的中高风险区域,市卫健局迅速制定区域核酸检测方案,确定核酸检测区域,风险人群24小时内完成采样和检测,2天内完成区域核酸检测。迅速组织检测力量,合理设置采样场所,配备1+8+N现场组织队伍,实施检测区域内区域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可按照20:1、中风险地区按照10:1混样检测,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要按照1:1的方式进行单样检测。
当检测队伍不足时,根据检测需求,测算检测能力缺口,立即向南平市提出核酸采样、检测队伍支援。
职责分工:
1.指挥部负责牵头组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负责人员组织,按照“1+8+N”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有1名乡镇或者街道班子成员负责,并设置8人专门小组,包括1名联络人、1名医务人员、1名信息登记员,1名网格员、2名引导员,1名民警,1名村居工作者及若干经培训合格的核酸采样医务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定地点,并做好采样现场。
2.市卫健局负责制定方案、采样检测人员调度、检测质量控制、开展核酸检测资源调度等;公安局负责现场秩序维持、落实安全保障、打击违法行为;交通运输、交警大队负责道路管控,落实核酸检测期间的交通应急处置和交通保障;工信商务局落实相关防护、检测、应急等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保障。
3.转运专班负责按规定包装运输,做好专人专车专运,原则上每2小时收集一次样本进行转运,保证样本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实验室。
4.市指挥部、市卫健局负责片区机动支援调度。
步骤七、立即组织实施精准防控
(一)从严实施社区精准防控。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与《关于进一步细化实化村居(社区)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南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1〕22号)要求,市指挥部负责发布封闭管控及解除封闭管控通告,针对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快速实行“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落实“1233” 网格化工作机制;负责组织落实开展社区封闭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居民日常生活保障、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等措施;同时加强疫情发生地流出人员通报协查,严防疫情扩散。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建立风险人群先行赋红黄码机制与核查管控机制,对封控区人员赋红码,管控区赋黄码。
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专班,压实“四方责任”,快速落实管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实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查证、测温、验码、登记等措施,实行“只进不出”;对中高风险地区依法依规尽早实施交通管控,有效管控人员流动,严格限制餐饮堂食、集贸市场、线下培训会议等活动,严防人员聚集。可将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点、工作点划为管控区域;必要时,可将评估风险较高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现点、活动点也划为封控或管控区,严格落实“封闭隔离、足不出户”管理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如封控与管控区域内出现聚集性疫情,且难以封闭管理时,可对区域内人群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加强疫情区域协查。接到信息通报后,迅速对有关人员实行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在收到排查信息通报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反馈协查结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闭环。
职责分工:
1.市指挥部负责发布封闭管控及解除封闭管控通告,抽调在职机关干部下沉服务。
2.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基层卫生机构、基层派出所实行“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落实“1233” 网格化工作机制;社区网格化管理专班由1名街道或乡镇干部、1名社区网格员、1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1名社区民警、1名及以上志愿者组成,负责调动各级网格员,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
3.市疾控中心提供消毒技术指导,住建、城管和乡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及落实环境卫生整治、环境消毒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社会治安,加强巡逻防控,制止、查处违法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和解释工作。
5.市工信商务、城管、市场监管、发科等部门负责保障生活、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保证物价稳定。
6.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健康教育、健康随访等活动。
7. “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成员单位负责疫情区域协查。
(二)实施社会层面防控和重点机构管控
根据疫情形势,落实辖区社会面管控。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原则上不开展线下培训、大型会议、联欢、聚餐等活动。暂时关闭辖区内电影院、歌舞厅、酒吧、麻将馆、室内游泳馆、棋牌室等文体休闲娱乐场所。对交通场站、酒店、宾馆、商超、农贸市场、旅游景点等各类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测温、验码、登记、限流、消杀等管控措施。
对高中风险地区内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监所等特殊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区域核酸检测,保障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供应。强化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职责分工:
1.市指挥部负责组织研判社区疫情趋势,制定交通管制、限制人员流动聚集、停运停工停业停课等措施,必要时实行区域封锁措施。
2.市文体旅局负责落实限制、关闭文体休闲娱乐场所等防控措施;市民政局负责落实民政福利服务机构管理等防控措施;市教育局、卫健局负责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市公安局负责落实监所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市卫健局负责落实精神病院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
3.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步骤八、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
疫情发生后,市政府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防控措施、保供稳价、科普知识等重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职责分工:
1.市指挥部牵头草拟、审核新闻发布内容。
2.市委宣传部负责主持新闻发布。
3.市指挥部负责发布流调溯源信息、活动轨迹等基本情况信息,及已采取防控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信息。
4.市卫健局、疾控中心配合提供答记者问相关材料,文体旅、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视情参加。
5.市委宣传部、网信、公安等部门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澄清网络谣言,加强负面舆情管控,严厉打击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滋事行为,依法妥善查处造谣滋事人员,做好社会舆情引导。
步骤九、应急处置结束
本应急处置流程自最后1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得到有效管理后,连续14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最后一例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日期算起)后,所有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封控管控,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由市卫健局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研判后,宣布本次疫情处置结束,转入常态化防控。终止情况向南平市卫健委备案。
职责分工:
1. 市卫健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判疫情防控效果,提出建议。
2.市指挥部发布通告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对外宣布应急处置结束,同时向南平市卫健委备案。
附件4:
建瓯市新冠肺炎疫情专家组名单
一、医疗救治临床组
(一)组长
杨 捷 主任医师 建瓯市总医院
(二)副组长
陈 炜 主任医师 建瓯市总医院
张 涛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总医院
章时针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许洪平 主治医师 建瓯市妇幼保健院
(三)成员
呼吸科
罗小平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徐振元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庄振华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张裕华 主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陈仙富 主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游昌强 主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感染性疾病科
蒋彩华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方延德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游 佳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朱芳娥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重症医学科
郑毅锋 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刘金旺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杨俊斌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李 敬 主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杜 娟 主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儿 科
葛绍华 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张明飞 主任医师 建瓯市妇幼保健院
庄文华 主任医师 建瓯市妇幼保健院
吴生富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林丽娟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陈 霞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王四华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闵印长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吴依明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妇幼保健院
魏兰仙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妇幼保健院
徐晓芳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妇幼保健院
检验科
张茂青 主任技师 建瓯市立医院
杨礼彬 主任技师 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郑建平 副主任技师 建瓯市妇幼保健院
谢巧珍 副主任技师 建瓯市立医院
林丽花 副主任技师 建瓯市立医院
影像科
颜德敏 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周智锋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叶道飞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吴仁强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院 感 科
黄媚瑛 副主任护师 建瓯市立医院
余美琳 副主任护师 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李 瑛 副主任护师 建瓯市妇幼保健院
游 艳 主管护师 建瓯市立医院
朱锡敏 主管护师 建瓯市立医院
中 医 科
黄祝伟 中医主任医师 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杨建伟 中医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谢邦翔 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蔡伟民 主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范桂晶 主治医师 建瓯市立医院
二、疾控专家组
熊 健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叶扬文 主任医师 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裴振义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刘文泽 主任技师 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徐信方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钟 凌 副主任技师 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徐肖健 主管医师 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李春华 副主任医师 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5:
建瓯市集中隔离场所准备情况
顺序 |
场所名称 |
地址 |
房间数 |
目前情况 |
1 |
金盘山健康驿站 |
高铁片区 |
221 |
已启用 |
2 |
市委党校 |
芝山街道 |
67 |
随时可启用 |
3 |
全众体育 |
芝山街道马汶村 |
30 |
随时可启用 |
4 |
卓坑办案点 |
瓯宁街道 |
16 |
随时可启用 |
5 |
建瓯七中 |
东峰镇 |
145 |
改造中 |
6 |
海景酒店 |
瓯宁街道 |
39 |
已签订协议 |
7 |
家兴酒店 |
水西桥头 |
110 |
已签订协议 |
8 |
金龙酒店 |
瓯宁街道 |
100 |
已签订协议 |
9 |
福兴福酒店 |
瓯宁街道 |
67 |
已签订协议 |
10 |
兴宁商贸宾馆 |
瓯宁街道 |
52 |
已签订协议 |
11 |
阳光假日酒店 |
芝山街道 |
60 |
已签订协议 |
12 |
金皇冠酒店 |
瓯宁街道 |
32 |
已签订协议 |
13 |
富沙酒店 |
瓯宁街道 |
51 |
已签订协议 |
14 |
小松林业苗圃 |
小松镇定高村 |
69 |
内装修 |
15 |
职业学校宿舍 |
芝山街道 |
112 |
内装修 |
16 |
健康驿站三期 |
高铁片区 |
240 |
选址过程中 |
17 |
中睿城保障房 |
建安街道 |
340 |
内装修 前期准备 |
合计 |
|
|
1751 |
|
附件6:
建瓯市“三公(工)一大”专班人员名单
“三公(工)一大”专班人员由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通管办、大数据中心、疾控中心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和业务骨干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一、建瓯市公安局
范贤明 公安局副局长
魏旭光 公安局治安大队二级警长
二、建瓯市卫健局
阮思雄 副局长
熊 健 疾控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三、建瓯市工信商务局
余光洪 总经济师
冯 嵘 行管负责人
四、建瓯市通管办
吴焱灿 电信副总经理
黄 浩 电信设备中心主任
郑端敏 移动副总经理
黄 萍 移动办公室主任
彭安平 联通副总经理
王建伟 联通办公室主任
五、建瓯市大数据中心
杨自友 副局长
付凌铎 科员
六、建瓯市交通运输局
章志锋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樟涛 交通运输局运安股负责人
七、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金忠立 一级主任科员
傅天忠 地理信息中心主任
八、建瓯市疾控中心
裴振义 副主任
徐肖健 科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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