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疫情处于大流行状态,国内疫情多点频发,加之目前师宗突发本地疫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依法维护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做到防疫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师宗县人民法院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提示如下:
1.请诉讼参与人优先使用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电子诉讼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12368服务热线、电话、邮寄等方式进行网上立案、参与诉讼。
2.诉讼参与人需现场申请立案的,可就近选择当地法院,申请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办理立案手续。
3.法院将优先通过网络线上渠道进行开庭、询问、调解等诉讼活动,如法官安排网上诉讼活动,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您积极配合。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因治疗、隔离或交通管制等原因不能参加庭审的,可电话联系承办法官申请延期审理。原则上非诉讼参与人不允许进入诉讼服务区域或参与现场旁听庭审,确需旁听的,请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旁听案件庭审。
4.诉前调解的案件,将优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进行线上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注册或登录平台开展在线调解服务。诉讼调解由各承办人以电话、网络等非现场调解方式组织开展。
5.法院将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处理,并确保执行信息公开。对于部分执行、保全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敬请谅解。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电话联系承办法官。
6.有申诉信访事项,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表达诉求,本院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
7.诉讼材料或法律文书,经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同意,法院将适用邮寄送达、电子送达方式为主进行送达。
8.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是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如确需到本院诉讼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相关诉讼事务,请提前查询师宗县关于来(返)师人员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符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除携带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须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配合本院工作人员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工作。体温≤37.2℃且健康码显示绿码、行程卡正常方可进入诉讼场所。
9.健康码(黄、红码)、行程卡异常者(带星号“*”去过高、中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区),请自觉延迟来院,尽量采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或按本院安排采取线上方式参与诉讼。确有必要来院的,应当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检。新冠肺炎确诊者和无症状感染者严禁入院。
10.来院人员进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接待室等区域办理诉讼事项的过程中,应遵守“单独办理、间隔1米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11.来院人员请提前联系承办法官到安检入口接待,做到“来人有接、去有人送”,不得进入办公区域,会见法官在接待室进行。
12.对拒不配合检查、拒不服从管理,甚至寻衅滋事、扰乱办公秩序的;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因防控疫情而采取的特别措施给您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谅解。如有新的提示,以法院最新通知为准,请随时关注“师宗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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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师宗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温馨提示与指南》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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